来源: 本站日期:2016-03-17 17:18:43发布人:admin已浏览:1524
税务事项:发票挂失
办理地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办税流程:
一、范围(申请条件)和时限
(一) 范围(申请条件)
纳税人因空白发票丢失或发票遇水火等灾害损毁。
(二)时限
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二、纳税人提供的材料
《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登报声明作废的相关证明。
办理时间:符合条件,工作日内即时办理
办理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第25号令)
咨询电话:12366
表格下载:发票挂失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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