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本站日期:2016-03-18 10:03:14发布人:admin已浏览:2705
各县(市、区)教育局、廊坊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更好地使用好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做好河北省网络平台和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共同使用这一段时期的工作,就我市学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籍管理的重要意义
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是教育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规范学校管理,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效率的有效途径,对实现教育信息共享、科学管理决策、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基础教育管理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意识和责任意识,千方百计加快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确保系统在今年秋季学期投入使用。
二、规范办理学生转学学籍业务
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使用后,其转学流程与传统的转学流程有所不同,从操作层面也有一定的变化。为了确保转学程序完整规范,减轻转学家长负担,做到人籍合一,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在征得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转入学校、转入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转入学校要在网络上及时调入转入学生,并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提交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辖区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审核同意后,及时通过学校告知家长,提醒转出学校和转出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待转出学校和转出学校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审核完成后,转入学校已完成的学生,点击“调档”按钮,则调取学生电子档案到转入学校。转入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规范完整。市域内的转出学校和其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力做好转出学生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审核工作。河北省普通高中网络平台继续使用期间,普通高中学校还要按照省平台原有程序对学生流动与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同步异动。
三、及时上传各种证明材料
办理转入的学生,要将学生转出学校在全国学籍管理平台上的学校名称、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全国学籍号配合转入学校填写在中小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上,登记表加盖学校公章后,在办理学生转入手续时,作为证明材料上传至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办理休学复学的学生,填写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后,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一同上传至全国学籍管理系统。高中自愿申请退学的学生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多次做工作辍学的学生,填写中小学生退学申请表,上传至全国学籍管理系统。
四、定期核实学籍情况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督导指导辖区内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每月核实一次在校生学籍学籍情况,及时处理学生异动业务,确保人籍合一。
五、进一步规范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使用
为了严格按照全国学籍管理系统进行操作,使用好系统规范办学行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各级各类初中学校切实将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禁止留级。九年义务教育为年限教育,共计九年,因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允许留级,更不允许以其它任何方式变相留级。
二是人籍合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各初中学校认真做好学生的异动工作,坚决杜绝空挂学籍的现象,也不允许在校生没有学籍的现象发生。
三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有借读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没有借读的概念和说法。
四是每名学生的学籍档案基本信息只在小学一年级采集。同一学段其余年级由全国学籍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五是转学学生家长须持加盖转入学校、转入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转出学校分别加盖公章的中小学转学申请登记表到学校所在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原则上与全国学籍管理平台同步进行。廊坊市教育局办理时间为学期初一个月的每周一,全天办理。
附件1: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图
附件2: 中小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
附件3: 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
附件4: 中小学生退学申请表
廊坊市教育局
2014年3月19日
附件1 :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图
转学流程图
转入学校 上传中小学生 教育行政 转入学校 转出学校 转出教育局 转入学 调档
提出申请 转学申请表 部门审核 核 办 核 办 校核办 结束
休(复)学流程图
监护人向学 学校上传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辖区教育行政 流程
校提出申请 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 部门审核 结束
说明:为确保转学学生顺利完成全国学籍管理系统,请转出学校要主动将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学校名称、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提供给学生家长,待转入学校调入学生成功后,启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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