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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移登记(新建商品房)

来源: 本站日期:2016-03-22 10:53:38发布人:admin已浏览:1980

一、办理地点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交易大厅一楼8、9、10号窗口(市新源道188号金桥大厦)

二、提交资料

  1、购房合同原件

  2、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平面图2份

  4、购房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总体产权证复印件

  6、契税税票原件

  7、按揭贷款合同原件(属购房按揭贷款的)

  8、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属委托行为的)

三、办理流程

  交税→配图(测绘窗口)→受理(8、9、10号窗口)→审核→审批→记载登记簿→打证→交费(15、16号窗口)→领证(11、12号窗口)→归档

四、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办结(开发企业统一除外)

五、收费标准

  交易手续费:住房:1.5元/m2(由出让方交纳)

  非住房:10元/m2(双方各半)

  产权登记费:住房:10元/件 (受让方交纳)

  非住房:550元/件(受让方交纳)

  抵押登记费:住房:80元/件(抵押人交纳)

  非住房:550元/件(抵押人交纳)

  联系电话:2231818-6187

  咨询电话:2236059

  监督电话:交易中心    2230068   2231976

       局  级      2229336

       市  级      2312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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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316-1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