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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社会化养老机构设立条件及办理程序

来源: 本站日期:2016-03-22 10:27:19发布人:admin已浏览:1816

社会化养老机构设立有什么条件?申请设立养老机构,需提交的文件、资料有哪些?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樊鹏鹏:开办社会化养老机构要符合以下条件:1、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3、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4、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5、床位数在10张以上;6、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设立申请书;2、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3、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4、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5、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6、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和健康状况证明;7、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 8、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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