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本站日期:2016-03-21 10:37:15发布人:admin已浏览:1865
事项名称:创业帮扶和创业指导
办事依据: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创业培训暂行办法>的通知》(冀劳社[2003]90号)
提交材料: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小额贷款人员提交营业执照
办结时限:3个月
承办部门:廊坊市就业服务局就业训练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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