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芦溪:优先处置涉黑涉恶腐败信访线索
来源: 本站日期:2018-04-11发布人:admin已浏览:56
江西省芦溪县纪委监委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强化信访线索举报工作,通过建立“四项机制”,保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建立线索排查机制。进一步畅通“信、访、电、网”信访举报平台,通过入户走访、随机抽查、现场接访等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开展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专项排查,着力发现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等腐败问题线索。建立纪检监察对象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统一编号备案,确保问题线索不落不漏,办结一件,销号一件。 建立横向协作机制。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共享,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明确问题线索移送反馈的责任单位、具体内容、时限要求和方式渠道。涉黑涉恶腐败信访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做到资源共享、无缝对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转办、交办,发挥联动协调工作“合力”。 建立督查问责机制。用好问责利器,深入基层检查督查,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举报问题,严肃追究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纪检干部以案谋私、压案不查、跑风漏气的,一经查实,从严从快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建立通报曝光机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查处的案例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特别是对行使公权力的人员涉黑涉恶的案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通报一起,形成有力震慑。同时切实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的宣传力度,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出动宣传车等有效形式,进行大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