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河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日期:2021-09-24发布人:admin已浏览:160
河北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同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
(记者潘文静、赵红梅)根据气象部门天气形势预测,结合当前防汛形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9月23日16时在石家庄、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及雄安新区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各级各部门防汛责任人要在岗在位,加强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据气象预报,经会商研判,省水利厅决定,于9月23日16时,在石家庄、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和雄安新区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各级各部门责任人要在岗在位,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强化监测预报预警,继续做好水库、闸涵等水工程科学调度,加大河道堤防巡查力度和应急处置,确保安全度汛。
冀ICP备17021791号-1  版板所有:廊坊为人民服务网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裕华路226号
联系电话 :0316-1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