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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网上信访工作办理程序

来源: 本站日期:2016-03-17 09:17:09发布人:admin已浏览:1497

       根据河北省的实际情况,“网上信访”要制定规范的工作程序和制度,其基本程序为受理、办理和答复。“网上信访”中心设在各级信访局,并配备专职网站管理人员,对每个工作环节都要严格操作、认真办理。对信访人网上反映的问题,网站管理人员审核后进行分发,在法定时间办结后进行网上回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1、受理
       信访部门对信访人通过互联网反映的建议和诉求进行分类、梳理、登记,确定是否受理,并在网上告知信访人。信访人登记时可以对涉密或隐私的信访事项进行保护,信访事项提交成功后随机产生一个只有信访人知道的查询码,可用来查询相关信访事项的办理结果。
       2、办理
       将外网受理的信访事项电子版进行杀毒处理后,导入全省信访系统,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交有权处理机关处理完毕,处理结果以书面和电子版的两种形式报交办信访事项的信访部门审核。
       3、答复
       根据信访人所反映的信访事项性质类别,判断是否可以进行公开答复。对建议类、政策咨询类等涉及公共利益的信访事项,由受理信访事项的信访部门进行公开答复,实现受理机关与信访人网上互动。对于涉及揭发检举或可能造成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不公开答复,由受理信访事项的信访部门告知和引导信访人,通过录入查询码查询办理结果。
对不服处理结果的,由受理信访事项的信访部门引导信访人向有关机关提出复查、复核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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