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着力解决“无理取闹” 以“闹”争利行不通
来源: 本站日期:2016-09-09发布人:admin已浏览:1194
《信访条例》明确规定,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但现实中有大量民事纠纷、行政争议案件并没有通过诉讼复议渠道分流,而是进入信访渠道中运转。 去年以来,成都市信访局在协调处理一些疑难案件时,坚持诉访分离、分类处理原则,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件信访不再受理;同时,信访局严厉打击了一批违法上访的人员,按照“先规范行为、再解决问题”的原则,立规矩正方圆,着力解决“无理取闹”、以“闹”争利等严重损害信访秩序的行为。 诉访分离 进入法律程序不再受理 去年8月,我市发生一起上访诉求维权的信访案件。案件发生后,市法院、房管、公安、信访、工商等部门及中心城区群策群力,积极开展协调服务,信访局还向上访人员宣传要通过法律渠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理念,努力促使该信访案件在法治轨道上稳妥处理。 此后,成都市公安局负责统筹系列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市法院负责统筹案件涉及的民事诉讼立案工作,房管部门负责部分房产的产权登记工作等。根据“联动服务、自我管理,分类处置、全力追赃,系统推进、维护权益”的工作思路,全力推动该案件在法治化轨道上化解。 成都市信访局表示,新时期信访工作有新的规律特点,成都市各级信访部门严格落实诉访分离制度,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做好诉访分离工作,充分尊重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法律结论,对应当和已经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件,信访部门不再受理、转办、交办、统计。 不该信访受理的 从源头上剥离 2015年5月,信访人胡某反映自己的具体困难。成华区龙潭街办于2015年6月18日向信访人出具《答复意见书》并作出处理:由信访人户籍所在地通过民政救济等方式解决其家庭生活困难问题,同时告知他可以按照有关政策到户籍所在地领取补贴3万元。信访人对此处理意见无异议并签收,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查申请。 2015年9月,胡某以违法为由,提出复查申请,并要求补赔偿。市级某部门收到该案后,未进行认真审查并延续信访人5月份原始诉求作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按程序办理手续后,到户籍所在地领取补贴3万元。信访人不服,继续向市信访问题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市复核办审查后对该部门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予以撤销,其理由是:原始诉求龙潭街办已作出处理意见,解决了信访人生活困难的实际问题,同时告知补贴按规定程序办理即可,为此,相关部门只需共同配合落实处理意见,而不应再次重复处理,且信访人对初次处理意见无异议,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查申请;另外,信访人9月份以违法为由,要求补偿问题,不属于信访受理的范围,为此,既不应该交办,也不应该受理。 目前,信访局与信访人进行了沟通,一方面鼓励他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和领取补贴,另一方面引导其依法通过法定途径解决其提出的其他问题。 以“闹”争利 依法逮捕 2015年7月4日,双流公安以妨碍公务罪执行逮捕10人(取保候审2人)。其中,周某目前已经被批准逮捕。去年10月4日,双流公安以寻衅滋事将违法上访的人员辛某、赖某刑事拘留并报逮捕,去年10月8日,双流公安以寻衅滋事将违法上访的人员袁某、曾某刑事拘留。 正常的信访秩序,是在法律框架内调处信访事项、化解信访纠纷的基本保证。成都市信访局表示,成都市信访部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同时依法打击违法上访行为。按照“先规范行为、再解决问题”的原则,从依法解决突出问题入手立规矩正方圆,着力解决“无理取闹”、以“闹”争利、“法不责众”等问题,逐步引导群众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自觉。按照《成都市依法处理违法上访行为的实施意见》,坚决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行为,树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鲜明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