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在当地已有一套住房的,再次购入的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已有两套住房的,再次购入的按二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河北经济日报讯(记者郑建卫)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更好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6月28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联合印发通知,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通知要求,多子女家庭在申请商业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已有一套住房的,再次购入的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已有两套住房的,再次购入的按二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住房套数的认定,将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由城市政府指定部门出具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