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廊坊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日期:2024-05-21发布人:admin已浏览:45
近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兽药产品抽样工作,切实加强兽药质量监管,不断提高兽药产品质量,维护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此次抽样采取随机抽取兽药产品的方式,重点深入兽药经营单位,对兽药粉剂、针剂、中药、西药等20余种进行抽样。执法人员在抽样过程中严格按照《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要求,对所抽取的每批次样品进行二维码溯源核实,认真填写抽样单和兽药抽样封签,经双方签字认可后,现场对样品进行封装。
截至目前,我市已对广阳区、安次区、文安县等6个县(区)的21个兽药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了抽样,共抽取兽药产品25批次。此次抽取的兽药样品将送至省兽药监察所进行统一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兽药将依照相关条例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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