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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购买二手汽车过户

来源: 本站日期:2016-03-18 14:12:53发布人:admin已浏览:2420

  在外地购买二手车办理转入廊坊登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根据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廊坊市公安局关于加快推动全市机动车氮氧化物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以及《河北省二手车流通管理规定》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申请转入我市的外埠机动车必须达到国家机动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Ⅴ标准),并经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检测合格,获得环境保护部门核发的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简称“绿标”)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对达不到国Ⅴ标准或经机动车尾气检测不合格的,以及注册登记满一年的营运客车(含出租转非、营运非及教练车),注册登记满两年的货车,注册登记满三年的各类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转入。

  同时,如果车主的户籍所在地不在廊坊辖区,车主需提交真实有效的在廊坊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证,不满一年以上的居住证,但本人或者配偶在廊坊辖区内有自有住房的可凭房产证原件、户口本,或结婚证办理机动车转入业务。(注:房本需核查,房产证是配偶的结婚证需公证)。对于提供虚假暂住信息的,将不予办理转入登记。办理转入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机动车档案;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详细咨询廊坊车管所21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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