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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 河北禁用“生鲜灯”

来源: 河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日期:2023-12-02发布人:admin已浏览:20

  (记者刘延丽)记者从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将在全省开展为期2个月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专项整治。此次整治,突出“生鲜灯”治理重点,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连锁超市等为重点治理场所,指导督促经营者进行自查,尽快更换照明设备。

  12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以往在菜市场常见的“生鲜灯”将退出历史舞台。专项整治期间,市场监管部门还将组织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贮存服务提供者认真学习落实《办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入场查验要求。督促市场开办者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制定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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