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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廊坊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日期:2023-11-20发布人:admin已浏览:32
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做好近期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要求,结合市气象台、市环境监控中心以及专家组联合会商,经市政府批准,廊坊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11月19日8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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