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 海燕 | 性别 | 女 |
年龄 | 34 | 职业 | 普通职员 |
信访部门 | 文安县住建局 | 问题类别 | 投诉 |
主题 | 翠湖澜庭开发商违规售房不开具售房发票 | ||
内容 | 廊坊市领导好,我是文安县翠湖澜庭10号楼的一名业主,今年9月份,小区销售人员通知我们业主去收房,说是手续齐全,可以正常收房,同时开具发票。但是等我们过去收房的时候,小区的销售没有给我们出具任何验收合格的通知,同时承诺的发票迟迟不给开具。我们现在收完房了,就联系不上销售和相关开发商的人,发票就一直不给开具。作为普通百姓,攒了几年前的钱,就为了有个属于自己的家,没有购房发票,后期就没办法办理房本。请政府领导帮助我们老板姓,让开发商能够尽快给我们业主开具发票。感谢领导关注! |
受理部门 | 文安县住建局 | 计划完成时间 | |
处理进程 | 处理完结 | 完成时间 | 2020-12-09 16:52:19 |
答复内容 | 文安县住建局反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该小区10#楼已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水电气等基础配套设施、公共配套均达到交房条件。现已正常交付使用。 关于信访人反映的发票问题,2020年9月,该小区销售人员通知信访人收房,因信访人自身原因10月份才到该小区收房,因当时未能开具购房发票,信访人与销售人员产生冲突。 现开发企业正在分批次开具购房发票办理不动产权证中。经县住建局协调,开发企业已承诺尽快为信访人开具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