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详情

申请人 王淑花 性别
年龄 72 职业 下岗
信访部门 永清镇政府 问题类别 投诉
主题 我家办理土地证、房产证一事。
内容 我叫王淑华,系己故永清镇北辛六办事处副科级调研员马万林同志遗属。 我们全家现居住于唯一住所~永清镇宏益街北辛六宿舍一排一号。 此宿舍共九户,八户均己办了土地证、房产证,且全部卖给别人,有的户己转卖三次,唯独我家不能办理土地证、房产证,不知什么原因? 群众利益无小事,请各位领导们在习近平主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指引下,为群众办真事,真办事。 今就我家办理土地证、房产证一事提出申请,请您们在给本宿舍其中八户怎么办理的情况下,尽快给予我们办理为盼。 此事近年来我们一直找各部门,都已种种借口搪塞。今年5月18日我县彭书记接访,责成永清镇、土地局、房管局给予办理,由永清镇杨长山书记牵头,7月13日去县信访局,县信访局又让我们找乡里,未果。后又于7月20日去县信访局,县信访局让我们直接找杨书记,费劲巴力才找到杨书记,他让我们写个申请,说八月底办完。9月21日之前先后给具体办事人员打了无数次电话,说正在办理中。9月21日上午又找杨书记,说10月1日前给答复,直到现在半年了,也没有答复。10月9日去县委找彭书记,县委秘书不让见,我们只好把相关材料交给其秘书转交,到现在也没有结果,故依法依规逐级向市信访局反映求解。
处理结果
受理部门 永清镇政府 计划完成时间
处理进程 处理完结 完成时间 2020-10-23 09:02:47
答复内容 永清镇政府反馈:经查,1989年北辛溜乡政府给工作在北辛溜办事处职工集资建房,当时每人缴纳了5000元集资款,其中有王淑花丈夫,1990年建成后,集资户开始入住,每户三间正房,东西厢房各两间。2003年北辛溜政府为这些建房户进行房改,要求每户出一定费用,当时王淑花丈夫需要交13000元,但其没有交费,因此没有办理。信访人反映问题后,住建、资规等部门,均告之无法单独办理。 目前,此事彭书记已接待,明确永清镇党委书记杨常山同志牵头,土地使用证由永清镇土地所完善手续,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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