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 张亚青 | 性别 | 男 |
年龄 | 35 | 职业 | 农民 |
信访部门 | 永清县住建局 | 问题类别 | 投诉 |
主题 | 商品房逾期两次没有交房 | ||
内容 | 我于2019年购买了开发商永清县澳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期房,小区暂定名为“金典佳苑”,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筑工程验收备案并将房屋交付给我们。但是,开发商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交房,2020年10月12日,开发商又发了《延期交房告知书》,称要到延迟到2021年6月30日交房。后来查看合同,才发现约定的延期交房违约金仅有十万分之一,原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开发商就在欺骗老百姓,故意将违约金约定的这样低,他们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延期。我们也多次去房屋处查看,偶尔有一两个工人在工地,但是没有实质进展。并且经查询,2020年10月9日,开发商将注册资金从10000万元,减少到3200万元,我们所有的业主都慌了。 我们都是永清县农村的农民,举全家之力凑了首付钱,还拖欠亲朋好友的借款,同时每个月还要偿还几千元的贷款,这样才购买了这套房子,如果开发商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所有的购房者相当于倾家荡产。 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切实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希望您百忙之中,帮我们处理这个投诉,责令永清县澳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尽快交房,广大百姓只有安居才能乐业,百姓稳定社会才能安定。 |
受理部门 | 永清县住建局 | 计划完成时间 | |
处理进程 | 处理完结 | 完成时间 | 2020-10-26 09:20:51 |
答复内容 | 永清县住建局反馈:经调查,金典家苑小区由永清县澳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1#、2#楼原定2019年12月31日交房,3#楼原定2020年10月15日交房。但因在项目施工期间,廊坊市人民政府多次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等环境治理文件。大气治理等环境治理文件是政府发布的“行政指令”,属于政府部门机构的行为,具有强制性,作为县域内企业需遵守。2019年11月企业通知1#、2#楼购房户延期交房至2020年10月15日,又因2020年春节期间因疫情导致项目无法施工,结合目前施工进度,交房日期延至2021年6月。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自愿签署,合法有效,企业目前正组织施工方加紧施工,争取早日达到交房条件。延期交房违约金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对合同内容如有异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关于反映的企业减少注册资金问题,企业原认缴注册资金1亿元,目前实缴3200万元,满足正常经营所需,于是变更工商注册信息,属企业正常经营中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