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详情

申请人 李林林 性别
年龄 30 职业 规划师
信访部门 廊坊市广达供热有限公司 问题类别 投诉
主题 廊坊市广达供热有限公司违规改造锦绣花苑小区供热管道
内容 廊坊市广达供热有限公司在广阳区锦绣花苑小区(后文简称“本小区”)业主不知情的条件下,十一放假期间对本小区多层住宅楼宇热力管道等供热系统进行粗暴改造,本小区业主对此及其愤怒,对改造方案严重不满意。为此,业主有如下疑惑和诉求: 一、锦绣花苑属于2007年建成小区,对建成小区热力工程系统等市政配套设施改造属于重大工程,理当需要合法合规报批报建程序。热力公司进场对热力管道等供热系统改造施工,是否具有相关合法合规手续? 二、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楼宇及附属设施所有权属于业主私人合法财产,具有全部处置权、使用权等全部权益。热力公司对楼宇热力管道等供热系统改造施工前,改造方案须公示,征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热力公司私自施工,该行为严重侵犯业主权利,相关部门是否该介入制止该侵权行为? 三、热力公司改造过程简单粗暴,楼宇单元主管道和入户分支管线在楼道中走明线,砸墙转孔等行为破坏楼宇单元底板和墙体、占用楼道破坏楼宇单元原有消防条件(业主对楼宇单元消防验收能否合格通过存疑),严重破坏楼宇楼道美观等,严重影响楼宇价值。热力公司简单粗暴施工对楼宇破坏,影响楼宇价值,有关部门是否该介入制止?全体业主强烈要求热力公司对楼宇单元底板和墙体修缮恢复原貌,并承担业主的相关损失。 四、热力管道等供热系统改造工程施工队伍不具备相关施工资质和从业证书,业务能力极差,单看现已施工工程活质量差,多砸墙多钻孔屡见不鲜,主管线焊接对不齐,入户分支管线拉不齐走线歪等。就这样的施工质量,全体业主对热力公司和改造队伍能力及其不认可;部分业主反馈,热力公司(含施工队伍)私自将业主自购热力阀门拿走,这不是强盗行为? 五、物业公司不是小区楼宇物权所有人,是楼宇物业服务管理人,花的全体业主缴纳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在本次楼宇热力管道等供热系统改造事件中,物业公司没有站在全体业主面,严重失职,与热力公司私自同意进场施工。 六、根据部分业主、热力公司和物业公司三方现场交涉了解,本小区仅有六七户(物业公司经理亲口所诉,有录音录像为证),有必要进行如此大规模改造吗?社区、热力公司、物业公司均已表态停工,到现在还在施工,热力公司诚信何在? 基于上述事实,本小区业主已有三分之二以上及更高比例人数签字按手印达成以下共识并提出业主要求如下: 1、现有热力改造工程必须停工; 2、已改造部分拆除,恢复原貌,如期供暖; 3、建议仅对供热漏水户段进行更换修缮; 4、对楼宇单元底板和墙体的破坏等全部损失,热力公司必须承担。
处理结果
受理部门 廊坊市广达供热有限公司 计划完成时间
处理进程 处理完结 完成时间 2020-12-02 11:12:26
答复内容 廊坊市广达供热有限公司反馈:廊坊市广达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辖锦绣花园小区共19栋楼,原有楼宇内管道已严重老化腐蚀,不具备焊接、维修条件,严重影响小区供暖安全。 为了保障小区供暖安全,依照《河北省供热管理办法》供热管网直供到户的要求,公司自行投资对锦绣花园供热管网维修改造进行统一设计、勘察和施工。2020年9月10日,公司对锦绣花园小区每个单元楼进行张贴通知,在业主无反对意见的情况下,9月18日公司进场施工。10月9日一小部分业主阻工,导致工程暂停。经居委会、热力及物业公司人员连续3天现场办公解答问题且协调处理未果后,该小区有部分业主于10月11日晚间私自对公司已改造的供热管道进行拆除破坏。现场施工人员对其进行劝阻无效后进行报警处理,北门外派出所民警已于10月15日立案(案件编号:A1310034700002020100018). 针对业主提出的四项要求,反馈情况如下: (1)改造现场已经停工,居委会、物业与业主正在进行进一步了解与沟通,尽快确定解决方案,保证居民正常供暖。 (2)原管道已腐蚀严重,无法维护维修,如拆除改造部分,将不能保证业主正常供暖。 (3)原有管道已腐蚀严重,不具备焊接、维修条件,必须全部更换,原管道已被业主装修在墙体内,如更换原管道需入户施工,对全部业主拆除室内装修并对室内单元地板进行打孔施工,影响业主生活,造成邻里纠纷。如不更换管道,将会影响供暖安全,无法保证供暖期内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后的维护维修。 (4)我公司现行供热管道改造方式,经设计部门专业技术设计,系十年来对所有楼宇采取的最优改造方式,最大程度保证业主利益,确保今冬供暖正常运行。 截止目前,部分业主已同意改造方案,如恢复施工,大部分楼宇预计五天内可将楼内管道安装完毕,不影响今冬正常供暖;对私拆严重楼宇,公司将紧急采购丢失的管道、阀门,最短时间内完成管道安装。部分业主对国有资产及公共公共设施破坏行为,我公司也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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