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详情

申请人 张和 性别
年龄 63 职业 退
信访部门 问题类别 投诉
主题 再诉三河交通局对绿之源公司“拒载”乘客—长时间拒不处理!
内容 再诉三河交通局对绿之源公司“拒载”乘客—长时间拒不处理! 廊坊市交通局领导,你们好! 首先说明2020-8-5前,我对廊坊市三河交通局提出过举报投诉(包括12328热线电话)绿之源公司车“拒载”违法行为只是搪塞并多次无果?(如8-11打局电话3153685及3153032只记录不表态。再如,局女士说,需要转局几个相关部门和局领导批复?至今,没有局里人回话表态!!)?但他们却指使其公交公司客服负责人老打我电话乱说“只要不坚持说“拒载”什么都好说?” 到2020年8月13日,吕负责人电话说,可书面回复“你不要老投诉啦”!又说可上述问题用1句话致歉我,又说可通过公司邮箱发送我乘客,但只是邮箱用1句话致歉。就算了啦,远没有意识到违法严肃性!!当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人人都要敢于面对违法必究。你绿之源公交公司已严重违背(5号令客运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至此,你公司必须对乘客作出书面致歉信!!让我们的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起来!!我们不要再次拉锯到何时! 1、我们于2020-5-30已诉举绿之源公交公司303路车“拒载”违法行为未果。 2、我们于2020-6-10据证举报绿之源公交公司301B路车“拒载”行为未果。 3、至此,我2020-8-5,对绿之源公司车“拒载”乘客并拒不认账并严重影响“国有公司形象”问题,再向廊坊市交通局领导提出举报:(证据已经保存) 第一我们的老年卡是在有效期内2019-5-31;号码30032265。问题是我们被撵下车被“拒载”!!他们却不正面回复处理意见。公司在邮箱中却说303路车是“乘客您好经核实,您遇到的情况属设备故障,现已调修完毕,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这是搪塞、没有拒载吗!! 第二,公司说301B车,只是“没有二次进站”, 但问题是我们没有乘上车被违法“拒载”! 这不是搪塞吗! 第三,绿之源公司实际上司机的拒载行为,已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强制缔约义务,必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综上,绿之源公交公司严重违背(5号令客运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至此1、恳请廊坊交通局领导依法严肃处理拒载行为。2、“绿之源”如此对待百姓乘客,必须依法书面赔礼道歉! 2020-10-7再举报诉求。 燕郊
处理结果
受理部门 计划完成时间
处理进程 处理中 完成时间
答复内容

【留言】【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