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详情

申请人 赵鹏 性别
年龄 46 职业 工人
信访部门 固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固安县自然资源、固安县规划局、固安县住建局 问题类别 投诉
主题 廊坊市 固安县 固安镇 京开路东侧 龙江饭店宴会厅 超大单体违建数年未拆
内容 河北省 廊坊市 固安县 固安镇京开路东侧 龙江饭店老板王永与固安县中机美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后签订协议,将中机美诺西北侧工业用地一万余平米租给黑龙江饭店,再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龙江饭店老板王永违追求个人利益,私搭乱建数千平米彩钢房屋及停车场用于饭店经营。其建成的大型彩钢房高十余米,横向跨度近百米,面积数千平米,主体建筑结构仅为钢梁、彩钢板且无任何消防设施和安全设备,存在巨大安全隐患。通向其建筑(龙江饭店宴会厅)的唯一通道,仅是在龙江饭店临街(106国道)商铺后院的员工宿舍楼下开凿出来的,其通道将一楼员工宿舍楼拆掉部分承重墙,主要承重钢梁裸露在外,破坏了房屋结构整体性,同样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其经营活动中人员流动密集频繁,尤其举行活动庆典、结婚典礼时大量人员聚集在彩钢房内,一旦发生火灾险情或彩钢房屋坍塌难以实施救援,必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数年来未曾有相关部门过问此事,任其经营多年,在全市、全县大力打击“两违”的大背景下,龙江饭店“宴会厅”体量如此巨大的单体违章建筑,仍然能够逃避打击顺利经营,希望主管部门核实此事,并对龙江饭店非法改变土地性质、违章建房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吸取3•7福建泉州欣佳酒店坍塌事故,8•29山西襄汾聚仙饭店坍塌事故教训。依法拆除其违章建筑,大力打击其违法行为,勿让打非治违流于形式。
处理结果
受理部门 固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固安县自然资源、固安县规划局、固安县住建局 计划完成时间
处理进程 处理完结 完成时间 2020-10-20 09:20:53
答复内容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反馈:经查,该房屋为王勇于2015年进行改造建设,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左右,用于龙江饭店临时宴会厅使用。土地租用中机美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已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0年9月17日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询问笔录制作,并于当日下达行责令改正(停工)通知书。限其7日内提供行政许可相关手续。2020年9月24日向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函征询是否取得相关规划审批手续。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工作中。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经核实,反映的地块位于固安县城南106国道东侧、新源医院北侧,沿106国道四层商业门店楼及后侧的停车场和宴会厅,总占地面积约7416平方米。其中沿106国道四层商业门店楼及后院用地面积约2928平方米,土地使用者为王勇母亲,地址京开路东侧,用途商业服务业,批准使用期限50年,西至为东至南五里村地、南至上海中威汽车销售公司、西至京开路、北至刘树阁,填发机关固安县土地管理局,登记期限自2000年12月27日至2050年2月22日。 后侧的停车场和宴会厅,占地面积约4488平方米,该地块为王勇于2015年10月租用中机美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固安分公司厂区内西北侧的部分空地和地上建筑物(原员工食堂),2016年4月王勇将2499平方米空地用于停车场,将1989平方米原员工食堂进行了改建用于宴会厅,租赁期限为一年一签(自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中机美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土地为国有工业用地,总面积为100776.6平方米,。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将案件线索移送规划执法部门。 县住建局反馈如下:县住建局已对龙江饭店已经办理产权但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的部分楼栋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尽快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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