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详情

申请人 聂鸿雁 性别
年龄 51 职业 个体
信访部门 三河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大队 问题类别 咨询
主题 咨询:中级职称落户三河市
内容 本人今年51岁,目前在三河市燕郊经济开发区从事个体经营。 具有中级职称(主管检验技师)资格。 暂无社保缴纳,但有个体经营纳税证明。 是否符合人才引进落户第二十八条第三项: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落户政策。 可否落户三河市。具体应如何申请操作?
处理结果
受理部门 三河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大队 计划完成时间
处理进程 处理完结 完成时间 2020-09-07 10:02:03
答复内容 三河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大队反馈:经调查,聂鸿雁51岁,已在其原工作地办理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且在异地有社保),故不符合《廊坊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中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条之规定,无法受理此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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