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详情

申请人 刘佳 性别
年龄 职业
信访部门 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问题类别 咨询
主题 拖欠工资、更改派遣公司问题
内容 一、我们不动产所有劳务派遣人员五 六月份工资至今一直未发,二、而且局里换劳务派遣公司的请示从疫情开始就已上报县里,为何半年之久迟迟不予批复。三、政府劳动部门一直提倡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那么政府部门自己却不这么做?四、为何同一个单位有的派遣人员就一直再发工资而我们不动产这边却已经停发两个月之久?
处理结果
受理部门 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计划完成时间
处理进程 处理完结 完成时间 2020-07-02 09:57:26
答复内容 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经查,刘佳同志为自规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廊坊信必达劳务派遣公司,派到自规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辅助工作人员,今年4月底合同到期,因工作需要,仍需继续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岗位工作。在履行相关续签手续时得知,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于3月1日起施行,《办法》中对各项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致使合同未能续签。 自规局主要领导一直高度关注此问题,并积极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详细的汇报,按照县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正在研究处理此类问题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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