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详情

申请人 陈秋学 性别
年龄 56 职业 企业管理者
信访部门 问题类别 投诉
主题 司法程序的深渊
内容 本人陈秋学(曾用名陈伟) 河北省霸州市岔河集乡三奇村人,针对疫情武汉红十字会的问题我认为:不是官员反党,故意惩治患者,而是当今中国的官员不作为现状,什么事不逼着走了极端、不出了事没有人管,材料文字狱,官员看谁滑头,体制只有乡级干事,村级平事,市县级虚设再贪图点私,省级喊喊口号,中央的好经也的念歪了,急需整治。精简机构聘政治觉悟高和专业知识强的就行了,养些闲人只能无事生非填乱。 看一看我们的合同,审一审案情都很简单,就是我干活前交了20万元的保证金,完了工结算工程款1863908元就形成三角债,政府维稳协调出部分农民工资,很简单的建筑行业的合同纠纷且标底含有未清偿的建筑农民工资;钱该退就退、该给就给受益人我;补偿金额钱多给少给的事、给钱早给晚给的事、钱多一个人给少一个人给的事,反正总得要给我钱的;可固安县人民政府不作为,滥用司法,派人民法院压制我、规避债务而债权人就是不出钱了,我却拿不到钱了,不公正判决铸就恶果,进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辛贺军无所顾忌了,到处招摇“固安县蕴铭房地产开发公司还欠他六百多万元工程款;固安县人民政府欠他钱”,是问:谁欠你钱跟我们干活的农民工有什么瓜葛,何必拿我们农民工做棋子来耍大刀;反过来说其耍无赖、逍遥法外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固安县人民法院、固安县公安局、固安县人民检察院为啥不追诉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挪用公款罪、诈骗罪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呢!固安县人民政府动用了500万储备金也好、协调有开发能力的开发商出资也好这些钱都给谁了?解决清实际问题了吗?做保护伞保护吗!是固安县人民法院非要背这个黑锅吗?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执行力呢? 1.2016年12月28日得知开发商固安蕴铭房地产开发公司即将给建筑商霸州市永兴建筑有限公司拨付工程款,我委托固安县敬民律师事务所向三被告发了催账律师函并向固安县人民法院对被告申请诉前保全,立案庭李岷庭长未允许保全,剥夺了我的司法权利。 2.一审固安法院就认定我们的合同合法有效,就应坚持鼓励交易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合理解释合同条款,确定履行内容,确定相应的民事责任,不能动用法官个人意愿和外因强加干预,而不支持按合同约定工程总款的日万分之五给予计算补偿金金额,判不当得利,做为补偿受益人只投资、垫资,担风险,补偿金打折扣,实属错误判决;上诉、再审的审理有原始合同不依据还要求提供新证据且违背不诉不理审判原则,当庭为被告做引导充当辩护律师,失去法律公平公正,所以对判决一直不服。 3.被制执人自被执行保证金返还案《(2016)冀1022民初3144号民事裁定书》时就从主观上就抗拒执行,是固安法院从开发商那里在未到期的质量保证金中执行到的;本案执行反反复复,提交执行追究申请而拖拖拉拉,前思后怕不予落实,2017年固安县法院给予司法救助金93410元,2018年又给10万元给予安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6月28日进入的督促执行对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回复不认可已驳回,至今无回音,督促执行失去公信力;而申请追诉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固安县法院执行庭给出的理由是没有办理过此类案件不敢立案,固安县公安局也爱莫能助,无法介入,”不予受理通知书”也不予索要;固安县信访局、固安县建设局和固安县劳动监察大队都把应解决实际问题责任客体归给固安县人民法院,致使本案总是拖着无进展,失去法院履行法律保护底线。 4.固安县人民政府不作为行为,中纪委称属涉法涉诉案建议通过诉讼解决,而固安县人民法院不予立案,上诉也被维持,户籍地霸州市岔河集乡政府派党委员多次多部门协调,被逼非访反被霸州市公安局两次政拘留17天,复议、诉讼也败诉,仍引不起固安县重视,不闻不问。固安法院唱和固安县政府更使被执行人辛贺军无所顾忌了。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都在营造、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可我就因为固安富方园工程款没有及时给付更是拖了六年了,一直维权诉讼饱尝压制,资金链严重断裂,个人信誉丧失,国家工商局查账,税务局又通知有异常、触犯税法将罚款、处罚,企事业全部瘫痪,养老保险、商业保险金断交,生活面临危机,被法院执行一个接一个,什么都干不了了,后果极其严重。公平公正彰显尊严,本事件真是对人民法院的挑衅、法律的侮辱,请:人大、政法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启动监督、院长发现、再审纠错,“惩罚犯罪、保护人民”,让老赖们的罪行晒透,摧毁保护网,还社会道德蓝天,让们建筑农民工得到尊重,拯救我的家庭、事业和诚信。 六年的维权叙述 2014年7月至9月15号,在固安县蕴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固安县富方园住宅小区1期3#、4#、5#、8#楼内外墙涂料修缮及部分安装工程,竣工决算工程总款1863908元与霸州市永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辛贺军、刘钢最后拖欠剩余工程款916208元(内含农民工工资50余万)及补偿金、违约金6年未给付事实,涉案政府工程实际情况特殊复杂,涉及人和事太多,债务巨大,我也发现被骗上当,所以很希望固安县人民政府给予协调解决,正如原固安县邢劭祥(已被牵连受处分)副书记所说:“政府不去协调,怎么能维稳,政府不参与,又怎么能解决实际问题”。李庆辉常务副县长也曾说按政府的大方向去做,不要什么事一天找县长,所以即使是各个部门和法官也要听从固安县人民政府的指示,维稳协调与干预司法的界定,就是因为过度袒护而滋生保护开发商及建筑商,受到地方保护筑成三角债,而歧视、哄骗、粗暴对待及镇压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也是中国房地产业腐朽典型的缩影,黑影。 涉案工程固安县富方园住宅小区在2007年立项开发建设,地址:固安县新昌街南侧永兴路西侧,历经四家建筑公司施工,七年的时间没交一套房,更有甚者3#、4#、8#楼体的正负零坐标相差低于原设计30公分,可见起初的施工混乱程度。到2014年7月霸州市永兴建筑公司富方园项目部刘钢和辛贺军承包组织进场时,已经不具备施工条件,都是我们各班组自行解决的水电等施工条件,我陈伟还被忽悠隐瞒欺骗缴纳了20万元的按期完工履约保证金(交付后即被其挥霍),工程竣工撤场后,更是引爆了一个大炸弹,购房业主要房上访告状,开发商蕴铭公司老板缴蕴培触犯法律被批捕入狱而后死亡。农民工讨薪四处维权、约河北省电视台民生6号线,栏目组2015年2月3日派记者包晓玥等3名记者到现场专访此事,由于固安县政府出面阻止未能报导,而以后的跟踪报道更是没有了音信,也让河北电视台民生6号线失去了公信力和逊色,固安县人民政府维稳组织相关部门成立富方园工作组解决遗留问题,进行清产核算,其中聘请了秦皇岛中建造价咨询公司,廊坊市金业造价咨询公司等公司,我班组的施工范围款项也在审核之内并给予了相应的核定,审核后的给付款项还是没有着落,工作组承诺了给予监督发放。2015年春节固安县劳动监察大队按农民工实名建行银行卡方式支付了合计80万的农民工部分工资,时隔一年又是春节放假前一天才又支付给了农民工杨建国为代表的农民工部分工资15万元,剩余50余万的农民工工资至今未付,并强迫我们农民工填写不许上访的保证书,2015年7月23日霸州市永兴建筑有限公司辛贺军、刘钢在廊坊市司法局进行拍卖程序向开发商索要工程款,固安县政府出面干涉履行执行又未能有结果,结果是地方政府、开发商、建筑商串通起来一拖再拖,形成了牢固的三角债。辛贺军和刘钢扬言爱上哪里告就告去,胆子越来越大。 固安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富方园工作组成员徐柱国说我:“你给我送不着材料,你就跑吧!一天一趟,你越跑我越不给你,看你怎么着”;固安县常务副县长李庆辉更是说:“姚运涛给你们做的核实清算,去找姚运涛,想要钱就等着,要么去走司法程序去法院告,你们这种人不讲究没有德行,以后别想在固安干事,别给固安的亲戚丢人”(原副县长姚运涛也被牵连受行政警告处分后调至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任县长,现就职于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市长)。李庆辉、徐柱国作为国家的党员干部,严重违反群众纪律93条“严禁侵害群众利益”,97条“严禁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98条“严禁消极应付群众利益诉求”,99条“严禁粗暴对待群众”,100条“严禁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102条“严禁党员见危不救”。我们农民工讨工钱还讨出德行问题来了,我们始终相信固安县人民政府,反而成了被打击报复的对象,被侵害惹祸上身,固安县人民政府的调解、维稳,简直就是干涉司法,新官不理旧账,触犯党员干部禁令红线,镇压、欺骗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如此的怂恿及固安县政府的保护伞使得建筑商辛贺军们耍无赖不返还我交纳的20万元按期完工履约保证金,抗拒强制执行,这种三角债太坚固了,更使无赖行为无所顾虑,依赖无赖无赖做起了老赖。 2016年2月28日中共河北省省委、省人民政府信访局给我《信访事项交办告知书》,移送到固安县信访局,2016年3月3日与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信访事项办理双向责任书》,2016年5月19日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固建设告知访字【2016】27号》以及2016年7月12日《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陈秋学反应固安县富方园小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书》,固安县富方园工作组欺上瞒下、做文字游戏、渎职、偏袒、保护辛贺军违背了工作组成立的初心,直到到固安县信访局复查复核程序时刘科长仍是威胁的口气对待我反映的事实,使反映的问题不了了之,没有结果。在2018年12月进京上访诉求时,户籍地霸州市岔河集乡政府派乡党委刘亚辉同志多地多部门多次协调,固安县政府仍是以老技重演的手段慢作为、踢皮球扬言要我去中纪委去告,使诉访失控事态更加激化,逼我走上了上书中南海违法的道路,被霸州市公安局分别在2018年11月29日——2018年12月6日和2018年12月11日——2018年12月21日两次17天的行政拘留(已经进行了行政复议和法院诉讼程序),继续上访诉求本不是固安县人民法院所能管辖的事情,固安县政府而让固安人民法院去受理接访、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和大量人力财力,固安法院只能出具2018年信字1号、2号、3号不属法院管辖回复书,并作出“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的信访答复书。直到2019年1月11日复查复核后回复“经复查,对固安县政府不作为,对工程款发放没有尽到监督职责,失去了政府成立富方园工作组的初心,导致辛贺军挪用了农民工专项资金问题,不属于法院管辖;对固安县政府干预司法,剥夺了其诉前保全的权利问题,经复查,陈秋学未向本院立案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也不存在县政府干预司法问题,故其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真是提起裤子不认帐,流氓行为,固安县人民法院也能歪曲改变事实,如果不属于法院管辖,固安法院可以向上级领导汇报实际情况,给我回复就是依法院来压制我,更是违反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第36条“严禁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滥用司法,玷污司法,逼着人走极端吗! 2017年元旦前,开发商准备给建筑商拨付工程款,2016年12月28日,我委托”固安县敬民律师事务所”给开发商固安蕴铭公司、建筑商霸州永兴公司和辛贺军三方同时邮寄了讨要工程款的催款律师函,并在固安县人民法院进行诉前对被告财产保全,当时固安县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说不能保全,让我去找他们领导,2016年12月29日立案庭李岷庭长对我说“这事得问老大,老大让保全再保全,年终别给法院惹事”,最终未能保全,理由就是给付的款项内有农民工工资,为了维护稳定和法院的权益,剥夺了我的司法保全权利,固安县政府的权力比法大再次让人民法院失去公信力,就此时辛贺军给予开发商承诺“发生违反本承诺情形的承诺人自愿向固安县蕴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本次和解支付的工程款,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法律责任的胡言承诺书。固安县富方园工作组也未尽监督发放的责任,不顾稳定不稳定,律师函也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400万元由辛贺军、刘钢们个人支配(有开发商提供的转账凭据为证),故意恶意欠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挪用公款。元旦过后2017年1月4日我在固安县人民法院就本案立案诉讼,同月9日主审法官张景超法官说县领导在春节前给你们协调解决款项,过后因辛贺军就保证金的返还案件提起上诉使县领导协调未能进入,致使开发商拨付的400万元工程款2017年春节前分文未给我班组农民工和我本人,2017年1月24日涉案开庭审理、判决,“1、判令被告霸州市永兴建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陈秋学工程款903908元,材料费12300元,共计916208元;给付逾期付款补偿金自2014年9月1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2、被告辛贺军对上述工程款、材料费、补偿金承担连带给付责任;3、被告固安县蕴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承担给付责任;4、驳回原告陈秋学其他诉讼请求。”,即判决认定,施工合同是双方的真实行为,合同合法有效,工程总款1863908元给予确认尚欠916208元,并认定被告违约,而应给付补偿金的计算方式违背合同约定,称“约定过高,远远超出了原告的实际损失,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判决强加干预,不采用“工程总款的日万分之五补偿方式计算和用未售房屋按固安市场房屋销售价格下浮50%冲抵工程款,并负责办理网签手续”的合同约定。纸质合同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补偿标准日万分之五,折合年利率为18.25%,远远低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限定的年利率24%的法定最高标准和最高人民法院批示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未超过年利率24%的,可以认定为并不“过高”,再说补偿金的数额多少大小是和违约天数、基数成正比的,补偿基数工程总款1863908元是双方结算认可法院认定的,拖欠天数越多其补偿数额就越高,因为它们是一个乘法算式的乘数,计算很简单。可我正因为这一工程款和保证金的未及时收回且全部垫付出去了款致资金链严重断裂,个人诚信信誉严重受损,失去很多工程机会,所经营的“陈伟装饰门市部”和“霸州市晨伟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和工厂处于瘫痪状态,造成的直接损失以及等等间接损失,法官并没有询问理睬和调查审理,按不当得利,是法官的判决违反了合同履行,甚至为讨薪而产生的误工费也未予支持,违背“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的约定,违约金是以实际损失为基础,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损失,二者并不矛盾。违约金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两个独立的请求权”,况且双方约定是的补偿金还不具备惩罚性质,是对本人工程垫资施工和交纳保证金等工程款给付风险的补偿可以认定为利息补偿,跟违约金罚款还有本质上的区别,不尊重合同自治原则盲目草率判决,而后的上诉、再审、抗诉更是如出一撤,称没有提供新的证据证明实际损失,而我所诉求的始终是履行合同,合同就是依据就是证据要受法律保护,有原始合法合同约定还要新的证据来判决吗?我缴纳的20万元的保证金对被告也没有一点约束力吗?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又违反不告不理的审判原则,辛贺军根本没有启动违约金调整的上诉请求程序,而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官在庭审现场为被告做引导,主审法官先问我陈秋学是否同意调整违约金,我果断回答是不同意,之后才问的辛贺军是否同意调整违约金,而当时辛贺军支支吾吾没有作答,法官又追问了辛贺军一句是否同意调整违约金,辛贺军才点头同意,这当庭的举动显失法官的职责,横加干预,是否同意和申请诉求是不一样的,与其这样法官就应该问问双方当事人对原始合同是否同意更改、进行调整,是否履行合同,这样还免得多年来麻烦了法官又麻烦检察官,法院是一个讲公平公正的地方,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是高级商务谈判会所呀?河北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充当了被告辩护律师和保护伞,更是助长了被执行人的无赖行为,总之判决不顾因果关系、违反合同法错判、漏判、判决不明确,滥用不当得利,违背不诉不理审理原则,实难令人信服,显失公平公正,当今中央政府对农民工的讨薪高度重视提倡诚信,法官怎敢冒天下之大不违,都是迫于固安县人民政府地方保护网权利的指使保护,歧视压制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导致不能顺利执行到法院判决支持应有的款项。 自从2016年7月28日就保证金返还案件起诉法律程序: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2016年8月29日(2016) 冀1081民初3544号民事裁定书 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2016年12月26日(2016) 冀1022民初3144号民事裁定书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5月17日(2017) 冀10民终1359号民事裁定书 2017年11月15日经固安县人民法院从霸州市永兴建筑公司在富方园小区质量保证金中执行到20万保证金的相应返还款项,而遗漏执行期间11个月的补偿款及利息款项,理由是当时我没有对判决主张上诉。真正的漏判!法官还给当事人故意留点活吗!被执行人是不是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 自2017年1月4日就讨要工程款含农民工工资案件在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起诉整个司法程序: 2017年3月29日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7)冀1022民初99号。 2017年6月27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7)冀10民终2404号。 2017年7月15日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017年10月25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 (2017)冀民申6440号。 2017年11月22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冀民申6440号。 2018年3月14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8)冀民再31号。 2018年4月5日向廊坊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2018年5月7日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民事监督案件受理通知书 (副本) 廊检控民受(2018)66号。 2018年5月14日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通知书 廊检民(行)监(2018)13100000069号。 2018年5月25日廊坊市人民检察院终结审查决定书 廊检民(行)监(2018)13100000069号。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这两个月受理纯粹是浪费时间,明显不负责任。换人民银行能这样算账吗?借钱不给利息行吗?是不是建筑农民工的时间不值钱? 2018年5月31日抗诉至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2018年7月31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受理通知书 冀检控民受(2018)25号。 2018年10月25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 冀检民(行)监[2018]13000000239号 2017年3月29日判决即(2017)冀1022民初99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17年6月6日在固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未果,于2018年4月2日向固安县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执行,而后又申请恢复强制执行,即(2018)冀1022执恢153号,在2018年11月12日裁定终结执行程序,辛贺军总有财产信息可就是执行不到位,2019年6月28日我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督促执行,期满后又信访两次,被执行人承诺书写了又写纯属胡说八道,且到处招摇。 2019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书 高检民复查【2018】160号》 以上是涉案工程法律程序的整个过程,官称法律程序走到头了,几年的维权,几年的诉讼,也是一个弱势群体听从固安县常务副县长之言走司法程序的艰难真实过程,也是利用司法程序解决农民工款项被拖死的过程,本人实际损失惨重尝尽灾难,身败名裂(霸州市人民法院可以调查作证),因垫付了所有款项无了周转资金、无精力经营事业(本人的企业有霸州市晨伟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霸州市陈伟装饰门市部,霸州陈巍物流服务有限公司,霸州市庆聚堂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加工厂),公司被国家工商税务调查查处,还有一大堆文件: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见书;固建设告知访字【2016】27号;2019年11月25日的《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陈秋学反映富方园小区托欠工资问题的情况报告》;固法院告知信字【2018】1号;固法院知信字【2018】1号;固法院告知信字【2018】2号;固法院知信字【2018】2号;固法院告知信字【2018】3号;固法院知信字【2018】3号;固法院复字【2019】1号;不追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固人社监不受字【2019】第001号;廊人社复决字【2019】1号等等文书、固人社监不受字【2019】第002号,2019年11月7日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议决定书《廊人社复决字【2019】5号》以及诉固安县人民政府处理固安县富方园小区工作中不作为始终不予立案的《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 (2019)冀1023行初19号》、《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9)冀10行终146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9)冀行申886号》和诉固安县劳动人社局不追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不予立案的《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9)冀1022行初10号》、《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9)冀10行终225号》,直到对2019年12月10日和26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两次的信访接待介绍信廊坊市中级法院也都不肖一顾,称“这东西去了就开”。回复都是纯粹做文字游戏,文字狱,可能感觉农民工不识字好糊弄,踢皮球,慢作为,不作为,给开发商和建筑商做保护伞。在一个老百姓家里是无法承受这种程序的折磨,我班组只接收了固安县劳动监察大队在2015年2月5日的实名制银行卡80万的农民工部分工资,杨建国2016年2月17日代收15万元的农民工部分工资,本人陈秋学垫付了未清偿剩余50余万元的农民工工资等所有款项6年了,固安县人民法院2017年和2018年两年两次给付司法救助金共计193410元。所以本人陈秋学做为受益人应得到合同约定工程总款(1863908元)的补偿计算方式给予本人补偿并追究索要他们的违约金,支持本人的原始诉讼请求。 固安县主管建设的副县长换了一位又一位,相继升职,新官不理旧账;固安县的房屋市场价格涨了又涨到每平方米超万元;而我就是在固安县富方园小区修了修点活,不是霸州市永兴建筑公司、辛贺军、刘钢自筹资金发放,即使政府部门采用实名制发放,连起码的农民工工资都没有全部拿到,由我陈秋学垫付这120名农民工的50余万元的农民工工资长达近6年,而今向固安县劳动部门举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反而不依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公安厅,冀人社发【2014】36号文件《关于加强和规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的文件几经司法程序都不予受理,追诉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不立案侦查,让霸州市永兴建筑有限公司、刘钢,辛贺军挪用公款逍遥法外。固安县富方园工作组失去了固安县政府成立工作组的初心,被执行工程款已经被核实的是应付款项,固安县蕴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违法失规,不应该存在执行难的执行,到现在被执行人就是不出钱耍无赖,也就是由于固安县政府维稳参与调解让本人失去了保全的机会,处于被动的地步,导致执行难,并没有所受理上访诉求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机构,还动用人民法院压制,所以特申请监督检察组织给予调查解决,摧毁固安县政府的指使保护伞,惩治不法分子,不忘富方园工作组成立的初心,让我们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解决诉求的实际问题,还法律一个公平、公正,让我拿到应有的款项,拯救我的家庭和中国社会的道德体系。 1、2007年固安县富方园住宅小区旧城改造,政府工程,十年未交付一套房,让无数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反而筑起了巨大债务的三角债,十年后判定在债务的给付范围内开发商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真是难得法官的判决,法院有什么机要文件依据?,2019年10月8日辛贺军在固安看守所被拘留期间对执行法官崔建华庭长说固安县人民政府欠他钱,是否属实?固安县政府协调遮掩了什么? 2、我们农民工求助河北省电视台民生6号线,栏目组2015年2月3日派包晓玥等三名记者实地的采访为什么没有报导?追踪报导没有了音信,固安县政府让宣传部做了什么? 3、2015年2月5日通过固安县劳动监察大队用银行卡按农民工实名制方式支付部分农民工工资,为什么要强行填写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如果清偿后可以填写算是结案,是不是剥夺了公民权力的行为?压制农民工行为?应允2015年4月15日前给清工程款为什么没有兑现?至今光拖欠我班组120名农民工工资50余万元六年了,是否违反严禁党员干部的群众纪律? 4、2015年7月23日霸州永兴建筑公司刘钢、辛贺军向固安县蕴铭房地产公司讨要工程款而向廊坊市司法局申请的司法拍卖,固安县人民政府为什么出面阻止?是谁出面阻止而干涉司法?是否违背了党员干部的群众纪律?串通约定了什么?有没有做保护伞? 5、2015年固安县政府富方园工作组组织的审核清算就已经审核了我陈伟班组的工程量及价款,2016年2月给付的380万农民工工资专项资金,固安县富方园工作组为什么不监督发放,让刘钢和辛贺军挪用,是否失去了成立富方园工作组的初心。2016年12月29日给付400万元的工程款,不吸取教训进行监督,轻信辛贺军的承诺,挪用公款,为什么不让陈秋学进行诉前保全,所称的领导是谁?所称老大是谁?是没有提出诉前保全吗?敢不敢和我的当时录音对质?是否剥夺公民的司法权力?提起裤子不认账吗?为什么不解决我陈伟班组的农民工工资?固安县政府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吗?丧失违反严禁党员干部的群众纪律! 6、2016年2月河北省信访局交办了《信访事项交办告知书》,移交到富方园工作组固安县建设局也签订了《信访事项办理双向责任书》,回复了不少的文字游戏文件,直至到固安县信访局复查复核阶段,还是没有结果,违反党员干部组织纪律37号“严禁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直至2018年12月诉求无门,我户籍所在地霸州市岔河集乡政府跟着背黑锅,损失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多地多部门多次协调,逼得我陈秋学违法上书中南海诉求,被霸州市公安局两次行政拘留17天,2019年的回复为什么还老技重演踢皮球,联席办应付上级批示本人连续三天在固安县信访局上访没有人接待,不是法院所管辖,还让法院去受理,借法院镇压滥用司法吗?不珍惜时间见危不救吗?直到2019年春节后固安县信访局复查复核还都是用威胁的口气接待我,两年两次都是同一口气让我去纪委反映?对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就这么歧视吗?是不是践踏党员干部禁令红线。你们对本人陈秋学怎么解释?还逼着我违法吗?我违了法你们承担什么责任?怎么补偿? 7、2019年1月18日辛贺军在霸州市劳动局赵长春局长办公室说在固安县富方园住宅小区还有600多万工程款未结清;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10月9日辛贺军由固安县人民法院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固安县看守所被拘留,其间固安县人民法院第三执行庭庭长崔建华法官2019年10月8日在固安县看守所给辛贺军做笔录时,辛贺军说固安县人民政府欠他钱,拘留期满出来后找固安县政府要钱解决执行款项;2018年两年来辛贺军与开发商之间也几经诉讼的司法程序至今也无结果,一切一切都是拿我们建筑农民工当刀耍来要挟固安县人民政府,拿我们农民工做棋子和开发商固安县蕴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谈条件,所以霸州市永兴建筑有限公司、刘钢、辛贺军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挪用公款才不被追诉,固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2019年12月23日出具《关于陈秋学刑事报案书的回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行为立案不成,而固安法院不但不索要”不予立案通知书”还解释为本院刑庭没有办理过这种案子才不敢立案。从而也证明固安县蕴铭房产地开发有限公司没有结清工程款项,存在错误判决,固安县蕴铭房产地开发有限公司在本案中应承担给付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再说,即便2016年12月29日辛贺军承诺书生效具备法律效果,起码2016年12月30日未清偿工程款前的违约时间期间内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这也是原始诉讼固安县蕴铭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源由,本事件严重丧失社会道德、丧失公平公正、显失人民法院公信力、权威性和执行力。 8、固安县人民政府协调出来的农民工资的专项资金被辛贺军、刘钢转移挪用,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行为没有移送和追诉的部门,违背刑法的立案宗旨“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党中央及国务院三令五申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人社部也专门下达过通知,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党纪国法何在?老百姓干完活拿不到血汗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有固安县政府的保护伞吗?是哪位领导在幕后指使保护犯罪嫌疑人?报复我? 9、霸州市永兴建筑有限公司用空壳经营、不通过公司账户私下交易,固安县富方园项目部刘钢、辛贺军不自筹资金反而转移挪用固安县人民政府协调出来的农民工工资专项资金和工程款、挪用公款,我陈秋学垫付了120名农民工的工资等款项就白垫付了吗?就能免了不追诉他们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了吗?违规收取我们施工队的20万元保证金反而不退经法院才执行回来款项是否有诈骗嫌疑?是不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行为?在固安县为什么没有追诉部门?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而逍遥法外有多大老虎为其做保护伞? 10、固安县人民政府多名官员行政不作为接受了处分,为什么本人陈秋学诉固安县人民政府、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不作为人民法院不予立案?政府官员都受了处分后调位升官而不解决事件农民工的实际问题,还压制我们建筑农民工,6年不清偿工资等款项我们的生活怎么办?事业怎么做?我的诚信怎么讲? 注:以上所有人的所言所语有通话录言为证,如需索要,我如实提供,负完全法律责任。 固安你在干吗呢?固安法院你在干吗呢?我不会放弃权益的主张,相信法律的公平公正,犯法必须惩罚! 最高院:①逾期付款违约金未超过年利率24%的,可以认定为并不过高。 ②违约金与损失赔偿一并使用。 ③他人垫付清偿拖欠工资后,还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④拖欠农民工工资最高可获刑7年。 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严惩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陈秋学(曾用名陈伟) 身份证号:132827196407050619 河北省霸州市岔河集乡三奇村 电话:18631677889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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