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详情

申请人 宋晟 性别
年龄 48 职业 公司职员
信访部门 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问题类别 投诉
主题 廊坊瑞景嘉园6、7、12号楼一层墙体及外观与规划不符、地上车位与规划不符,综合执法不作为
内容 问题1概述:廊坊市瑞景家园(也叫蓝波御景)小区开发商擅自破坏6、7、12号楼一层外墙,建窗开门,改变墙体结构及外立面,给小区居民造成安全隐患。 问题2概述:廊坊市瑞景家园小区开发商6、12号楼南的路北侧地上车位与规划不符,路北地上规划为绿化,现在被改成车位,并被开发商霸占,出租或出售,所得利益占位己有。 问题1详细情况: 廊坊市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瑞景嘉园小区一期,每栋18层,地址在安次区永华道与永兴路交叉口处,2015年12月31日已交房,2016年1月份通过规划局的竣工验收。 历史问题回顾:2016年9月4号,在未取得任何改建批复的情况下,不顾业主的安危与反对私自拆改一楼主体结构,违法犯罪过程中,不惜动用恶霸势力上百人,仅用10分钟便将6号、7号、12号共6个单元1楼南侧部分墙体强行拆砸改成窗和门,这是对法律和行政监督部门的亵渎,这与构建文明和谐廊坊的主题相背离。 通过业主集体维权,得到了市委督查组的重视,最终要求综合执法依法处理此事,处理结果见综合执法回复市委督查组的文件,即(廊查字[2016])第142号)文件。 文件大概意思:经查,瑞景嘉园小区一期项目验收后,建设单位将6#、7#、12#号楼地下1F储藏间的南侧小室改成大窗,造成与规划外观的效果不符。执法人员立即要求建设单位按照规划验收的效果图进行整改,目前建设单位安装了卷帘门,外观效果与审批基本一致。 投诉问题:2019年12月,开发商又重新实施2016年的违法行为,6号楼拆掉了卷帘门,并将墙改成了窗和门。12号楼1单元1楼已经售出,目前也改成了窗和门,欲将楼前公共绿地变私人花园。业主将问题反映到综合执法,得到的回复是小区验收完后就不在管理范围内,试问16年小区也验收完了,综合执法为什么管了,现在就不管了?希望河北省政府能够帮业主把问题反映到廊坊市对口政府部门,并监督其及时制止开发商违法行为,还业主一个安全安宁的家园。 问题2详细情况:地上车位与规划不符的问题 廊坊市瑞景家园小区开发商6、12号楼南的路北侧地上绿化变车位,并且上了地锁禁止业主使用。2017年综合执法制责令拆除地锁,但好景不长,2018年开发商又上了地锁,业主再次向综合执法投诉,回复小区里面的车位不在管辖范围内,综合执法在不同时间面对同样的投诉处理意见大相径庭,自我矛盾,这难道不是不作为吗?我们要求恢复绿化,惩罚开发商,还业主公道,恳请政府及时处理,为民做主。
处理结果
受理部门 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计划完成时间
处理进程 处理完结 完成时间 2020-02-20 15:24:13
答复内容 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反馈: 针对蓝波御景小区6号楼一层的2户居民将卷帘门拆除的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已对业主下达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改正(停工)通知书(廊城责停字[2019]第01298号、01299号),责令其限期恢复原批准式样。反映人反映的该小区6、12号等楼建窗开门的行为,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属业主擅自扩大门窗尺寸、拆改墙体的自行装修行为,违反《河北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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