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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我女儿就读于廊坊市直属第二幼儿园,我于2019年11月4日至8日发现孩子身上有多数伤痕以及类似针扎痕迹,其间一直联系老师无果后, 2014年11月14日在廊坊市北门外派出所拨打110报案,接待我的同志带我上二楼见一位男警察,我说明情况后,他告诉我这件事情他们不受理!理由是民事案件!11月16日我再次去北门外派出所报案,接警的是一位男警察和一位女警察,他们让我把孩子接到派出所录口供,由男警察问我女儿事发情况并记录,女警察在旁边陪同,他们问完以后让我直接签字,我要求我录口供,因为我是孩子的监护人,我发现孩子身上的伤与发现的时间,并且孩子年龄只有4周岁10个月,对于时间概念以及房间名称并不理解,但男警察却不同意,说我无权录口供,并告诉监控调取中,让我在孩子的口供上签字后回家等消息就可以了!我回家一直等到25号都没有人联系我,我于25号早上给北门外派出所打电话咨询,16日接警的那位女警察接到电话后问我打电话什么事?想要看监控就过去!我上午到北门外派出所他们说是洪警察当天负责,他告诉我只有11月8日的录像,其它录像已经下载还没有调取过来,但是监控根本看不了,他们说下载的视频与电脑不兼容,我问怎么办,他们说不知道!后又告诉我这件事情由李健负责,我问哪位是李健,他说道是14号不接警的那位同志,并且李健没有上班,要等他上班时才能联系,直到12月5日才联系上李健,他说监控不兼容这件事情他不知道,没有人告诉他!当天幼儿园联系我去看监控,打电话咨询李健,他说那样更好,但不能录像,我于12月5日下午12月6日上午和12月10日先看11月8日视频,在12月10日发现11月走廊监控消失,我于12月13日又联系上李健,他接电话后转给洪警察,洪警察说当时幼儿园给调取的录像并不知道都有哪些地方,后又说好像没有室内走廊的,其它事情在问李健,我在让他转李健警察,但洪警察说李健已经走了!我从报案到现在已经1个月了,但是北门外派出所却是问什么都是不知情!请问警察办案就是这样的程序吗?我身为一个母亲在孩子受到伤害时,我只想知道真相,为什么就这么困难?我只求领导让我们这些普通的人能有公平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