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详情

申请人 刘超 性别
年龄 24 职业
信访部门 市公安局 问题类别 咨询
主题 户口迁入问题
内容 我是外省户口,已经在廊坊居住20多年,上学以及工作都在本市,现有居住证,母亲名下有商品房一套(有房本),想咨询我的户口能否迁入本市?
处理结果
受理部门 市公安局 计划完成时间
处理进程 处理完结 完成时间 2016-03-18 09:21:25
答复内容  您好,我市已在2015年8月1日出台实施了《廊坊市区户口迁移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市辖区以外常住户口人员就业满五年或市辖区内的常住户口人员就业满一年且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在本市级或区级依法缴纳一年以上养老保险的,需提交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房屋权属证明或就业单位集体户户口簿。

【留言】【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