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 性别 | 0 | |
年龄 | 0 | 职业 | |
信访部门 | 市公安局 | 问题类别 | 咨询 |
主题 | 廊坊落户实施细则 | ||
内容 | 本人2009年大学毕业,上学时户口迁到了学校,毕业时户口和档案做了人事代理到省人才,现在廊坊市区有购房(房本未下),目前在廊坊开发区已工作2年(已婚),工作单位性质为私企,社保也是在廊坊开发区。想咨询下如何才能将户口和档案迁至廊坊。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受理部门 | 市公安局 | 计划完成时间 | |
处理进程 | 处理完结 | 完成时间 | 2016-03-18 10:46:11 |
答复内容 | 如您要迁档案请您咨询劳动人事局,户口如以购房条件迁入,需咨询房子所在地分局,如您符合落户条件可以办理。市辖区以外常住户口人员就业满五年或市辖区内的常住户口人员就业满一年且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在本市级或区级依法缴纳一年以上养老保险的,需提交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房屋权属证明或就业单位集体户户口薄到房子所属分局户籍科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