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 性别 | 0 | |
年龄 | 0 | 职业 | |
信访部门 | 市公安局 | 问题类别 | 咨询 |
主题 | 落户集体户口问题 | ||
内容 | 我是14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2014年7月毕业来公司的时候,由于人事部门和管委会没有做好沟通工作就说不能接受档案和户口,我就把户口迁回了原籍,但是今年人事部又说可以接受档案,我想问问管委会人才市场可以接受档案,那开发区分局可以接受集体户口吗?我要在廊坊定居,想把档案和户口迁过来。 |
受理部门 | 市公安局 | 计划完成时间 | |
处理进程 | 处理完结 | 完成时间 | 2016-03-21 09:36:19 |
答复内容 | 您的情况情况请参照廊坊市现有户籍政策: 大中专学生毕业落户:1、户口迁移证(户口薄、身份证)2、报到证3、单位在职证明(私企需人才代理手续)4、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养老保险明细(增编介绍信、计划卡) 干部调动 1、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人事局、教育局、组织部领取) 2、 调令和干部介绍信(组织部或人事局、教育局领取) 3、 单位在职证明 4、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养老保险明细(增编介绍信、计划卡) 5、户口薄(加盖户口专用章)、身份证 6、对于符合落户政策的随迁人员还应出具以下手续: 7、双方结婚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房产证(契证) 备注:调到私企单位的需出具人才代理手续,请依据您的自身情况参照办理。 感谢您的留言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