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详情

申请人 飒飒 性别 0
年龄 0 职业
信访部门 市公安局 问题类别 咨询
主题 集体户口转个体户口
内容 我是廊坊开发区单位的集体户口四年, 在廊坊市里买了房子 ,房本未下来了,(有合同和首付发票30%多) 能把户口迁到我房子所在小区吗? 如果可以,这个办理流程怎么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若我落户后,老婆是外地户口可以婚迁过来小区吗?
处理结果
受理部门 市公安局 计划完成时间
处理进程 处理完结 完成时间 2016-03-21 09:38:04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情况、请参照廊坊市现有户籍政策:请您待房产证下来后,到房子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办理,请携带: 1、本人书面申请 2、迁入者居民身份证、户口页(加盖户口专用章) 3、房证(契证) 有随迁人员: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未满18周岁),等您落户后在办理爱人婚迁。 感谢您的留言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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