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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详情
编号:
103
申请日期:
2016-03-21 09:45:39
申请人
性别
0
年龄
0
职业
信访部门
市公安局
问题类别
监督
主题
父母集体户口孩子落户问题
内容
我是廊坊集体户口,我媳妇是老家县城集体户口,请问现在孩子怎么落户,可以落到我的廊坊集体户口这吗?
处理结果
受理部门
市公安局
计划完成时间
处理进程
处理完结
完成时间
2016-03-21 10:34:21
答复内容
您好: 新生儿落户可随父随母自愿办理,您的情况父母双方都为集体户,您可自愿选择新生儿落户落户地点。 感谢您的留言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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