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 qw | 性别 | 0 |
年龄 | 0 | 职业 | |
信访部门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问题类别 | 咨询 |
主题 | 失业证有效期问题 | ||
内容 | 请问:已领取失业证,一直未就业,请问失业证需年审呢还是在重新就业前一直有效? |
受理部门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计划完成时间 | |
处理进程 | 处理完结 | 完成时间 | 2016-03-22 14:00:51 |
答复内容 | 您好。 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已领取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证)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证)不需要年审,但是登记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注销其失业登记:(一)被用人单位录用的;(二)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三)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四)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六)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七)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八)终止就业要求或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九)连续6个月未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的等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