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详情

申请人 刘凌 性别
年龄 0 职业
信访部门 市人口和计生委 问题类别 咨询
主题 河北省产假新政策
内容 根据2016年3月 29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产假延长60天这个政策落实到本地了? 从哪个官网可以查询到本地已实施的细则?由于我公司人事需要查询当地已实施的文件,请告之。
处理结果
受理部门 市人口和计生委 计划完成时间
处理进程 处理完结 完成时间 2016-05-06 10:56:28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经廊坊市人口与计生委核实并作出答复如下:新修正后的《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 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六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延长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新修正后的《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上查询、浏览,网址如下:http://www.hebwst.gov.cn/index.do?templet=content&id=35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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