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 刘克强 | 性别 | 男 |
年龄 | 43 | 职业 | 个体 |
信访部门 | 安次区群众工作中心 | 问题类别 | 投诉 |
主题 | 馨视界花城小区业主无法落户 | ||
内容 | 安次区馨视界花城小区已入住多年,但是业主家庭自今无法落户,影响孩子上学、转学、新生儿落户、社保等。我们找到安次区公安局,给出的解释是:馨视界花城小区地址尚未在公安局备案,无法落户。小区物业称小区至今没有居委会接管,无法到公安局备案。开发商(中房)称已将成立居委会的申请上交到了光明西道街道办事处,但是该街道办事处至今未予接收。而光明西道街道办事处对上述情况不予答复。 不能落户给小区广大业主造成诸多不便,于是提出诉求:光明西道街道办事处尽快在馨视界花城小区派驻居委会,并尽快到公安局备案,以满足小区业主落户的紧迫需求! |
受理部门 | 安次区群众工作中心 | 计划完成时间 | |
处理进程 | 处理完结 | 完成时间 | 2016-09-27 09:19:51 |
答复内容 |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经转交安次区群众工作中心办理完毕并反馈如下:该信访事项,我单位转交到安次区光明西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 经查,该小区开发商中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光明西道办事处签订了社区办公用房协议,但是该小区提供的办公用房不能达到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所以2014年该公司再次与办事处签订了办公用房协议:在花城A区南侧建设居委会办公用房,但是由于该小区居民不同意,所以一直不能建设。2015年底,光明西道办事处与该开发商主要负责人经过多次协商,责成该开发商对原提供的不合格的办公用房,进行重新调整。2016年7月下旬,该开发商向光明西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交付办公用房,经过光明西道办事处和安次区社区办联合检查验收,经过整合后的办公用房,各方面已经基本达到上级要求。光明西道办事处已经向安次区社区办提出申请成立居委会并配备工作人员。目前安次区社区办正在对成立新社区的相关问题进行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