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详情

申请人 曹建坡 性别
年龄 35 职业 教师
信访部门 文安县群工中心 问题类别 投诉
主题 维护劳动权益 签订劳动合同
内容   各位领导您好,我从2006年9月开始,在教师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地工作至今已有10年了,单位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更没交过 任何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条文规定(第14条):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 面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73条)规定依法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   情况说明:   本人男35岁,中师毕业,有教师资格证书,取得大专学历(进修的小学教育专业)。从25岁到35岁一直在孙氏镇农村小学代课,人生最好 的10年奉献给了文安的教育事业。但我的待遇只是从最出的500元,到最近两年的1600元。假期无工资、无绩效工资、无精神文明奖、无五险一 金、无农村耕地。我虽然是代课教师,却干着比正式教师还要多的工作,其中的酸甜苦辣又有多少人能理解。我爱学生,爱教育工作,并愿为此 付出全部心血和青春。恳请各级领导,依法行政,解决我的生活困难。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同工同酬。   三、补交10年的社会保险。   四、允许参加县里的教师招聘考试。 国家对代课师的相关政策:          教?人?【2011】?8?号???? ????    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 一、采取多种举措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 ??1、择优招聘为公办教师。对具备教师资格的代课教师应纳入教师公开招聘范围。在组织公开招聘时,要充分考虑代课教师的教育教学经历和 实际水平,对农村边远贫困地区代课年限较长、表现良好、教学质量较高的代课教师,适当给予政策倾斜。对于被评为地市劳动模范的代课教 师,可以直接考核招聘为公办教师。   联系人曹建坡   手机:13831672290 此事已经向县教育局、人社局、县群众工作中心反映了。他们却置之不理,推诿扯皮,恳求上级部门还我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处理结果
受理部门 文安县群工中心 计划完成时间
处理进程 处理完结 完成时间 2016-11-16 16:05:44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经文安县群工中心办理完毕并答复如下:经查,曹建坡确实在孙氏镇小学任临时代课人员,但我县自2001年全面清理清退不合格民师、代课师和非公办教师后,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禁止各学校再私自雇佣临时代课人员。孙氏镇小学雇佣临时代课人员属学校行为,教育局不予认可。2004年我县公开招聘教师,当年的招聘条件允许中专学历人员参加,曹建坡参加了当时的招聘考试,但因成绩不合格未被录用。自2004年后,我县的招聘教师的学历条件是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因此,2004年后曹建坡不符合我县招聘教师条件,无法参加我县的教师公开招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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