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由大厂群工中心答复如下:接到县群工部关于教师反映工资问题的函后,县教育局高度重视,经多方调查并与本人核实,此教师系我县二中教师杨婉茹。现将调查情况说明如下:一、基本情况杨婉茹,女,汉族,1965年4月8日出生,原籍为湖北省房县,1988年7月毕业于湖北郧阳地区广播电视大学,同年8月分配到湖北房县党校工作,1991年12月至1994年2月在大厂县电机厂做统计,1994年3月调入教育系统。 1996年1月考核单位在王必屯。 1997年1月至2008年1月考核单位均为大厂镇中心校。 2009年1月开始考核单位为大厂二中。(2008年9月调入二中)二、历年大拨调资情况 1、2008年3月,第一次预增发津补贴,此次调资由2007年1月执行,月增610元,补发8540元。(大厂学区负责做表) 2、2009年1月,第二次预增发津补贴,此次调资由2009年1月执行,月增480元。(此次补贴2009年1月开始发放到工资折上,大厂学区负责做表) 3、2010年3月,补发2009年奖励性绩效工资7002元。(二中负责发放) 4、2010年10月,发2010年1月——8月奖励绩效4462.25元(二中负责发放) 5、2011年3月,发2010年9月——2011年2月奖励绩效3235.7元。(二中负责发放) 6、2011年10月,发2011年3月——2011年8月奖励绩效3235.95元。(二中负责发放) 7、2012年3月,发2011年9月——2012年2月奖励绩效2674.26元。(二中负责发放) 8、2012年10月,发2012年3月——2012年8月奖励绩效466.5元。(二中负责发放) 9、2013年3月,发2012年9月——2013年2月奖励绩效3021.5元。(二中负责发放) 10、2013年10月,发2013年3月——2013年8月奖励绩效3388.2元。(二中负责发放) 11、2014年3月,发2013年9月——2014年2月奖励绩效3102.75元。(二中负责发放) 12、2014年10月,发2014年3月——2014年8月奖励绩效4852.48元。(二中负责发放) 13、2014年8月,上调基础绩效,由原1585元上调到2030元,执行时间2014年1月,月增445元,补发1——7月的3115元。 14、2015年1月,上调基础绩效,由原2030元上调到2450元,执行时间2014年7月,月增420元,补发2014、7月——2015.1月7个月2940元。 15、2015年8月,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岗位工资由748元调整为1529元,薪级工资由774元调整为1664元,基础绩效由2450元调整为2200元,奖励绩效标准由1050元调整为1000元。此次调资执行时间为2014年10月。 16、2015年11月,调整妇女卫生费,由6元调整到30元。 17、2016年7月,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岗位工资由1529元调整到1760元,薪级工资由1757元调整到2153元,基础绩效由2200元调整到2060元。 18、2016年1月,调整通讯补贴,2017年1月补发,由50元调整到400元。三、杨婉茹(中教一级)按月发放工资明细(2017年1月工资明细)岗位工资:1760 薪级工资:2153 基础绩效:2260 教龄津贴:10 医疗补贴:100 妇女卫生费:30 移动通讯费:400 共计:6513元 “每月预留资金”经咨询单位会计是756.72元每月在扣除住房公积金前打在工资折上金额是5553-756.72=4796.28元奖励绩效标准:1000元/月(一学期发放)四、对比二中教师刘艳菊(中教一级)工资明细(2017年1月)岗位工资:1760 薪级工资:2046 基础绩效:2260 教龄津贴:10 医疗补贴:97 妇女卫生费:30 移动通讯费:400 共计:6513元五、根据以上情况,杨婉茹不存在短缺工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