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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7-4-11 在其公司淘宝上购买了5套睡衣 ,店铺名称:花子日单小铺 订单号:7033802007574717 ,价格:385 ,本人收到产品后发现其产品无生产厂家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执行标准属于三无不合格产品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人怀疑商家存在销售三无不合格产品行为。相关证据以及产品购买的相关截图本人都有保存,要求卖家对我方进行退一赔三 不满500元按500元处理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 永兴路幸福大厦1002室 潘小姐 180336377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