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 性别 | 男 | |
年龄 | 0 | 职业 | |
信访部门 | 霸州市群众工作中心 | 问题类别 | 建议 |
主题 | 廊坊市信访局 | ||
内容 | 我先后两次咨询(91263,23730),而霸州市群众工作中心给的答案却是相同。明明两个问题。这是否存在敷衍??是否真的去核实?? |
受理部门 | 霸州市群众工作中心 | 计划完成时间 | |
处理进程 | 处理完结 | 完成时间 | 2017-06-12 09:35:53 |
答复内容 |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霸州市群众工作中心答复如下:1、柳小区建设属新民居改造工程,将绿化面积改为车库及停车位也是适应现实需要做的调整,未影响小区内整体绿化,也是经协商通过的。2、现正在建的小区属于张柳小区二期工程,因此中间的护栏已没用,张柳小区二期工程及小区内车位是经过村街整体规划的,不存在合不合规问题。 3、希望信访人在网上反映问题的同时能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方便我乡工作人员及时与您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