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 性别 | 0 | |
年龄 | 0 | 职业 | |
信访部门 | 大厂县群众工作部 | 问题类别 | 投诉 |
主题 | 大厂县医院违规收取停车费问题 | ||
内容 | 廊坊市出台的《廊坊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已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 1、进入医疗机构停车设施停车时间60分钟以内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2、对住院病人或陪护人员停车,凭住院押金凭证免收停车费; 3、车辆进入任何停车场,30分钟内离开的,免收停车费。 而大厂县医院并未照此执行,群众十分不解,特向贵部门反映,希望相关领导重视。 |
受理部门 | 大厂县群众工作部 | 计划完成时间 | |
处理进程 | 处理完结 | 完成时间 | 2017-08-17 09:47:30 |
答复内容 |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大厂县群众工作部答复如下:网友反映的廊坊市出台的《廊坊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未接到相关正式通知。我院停车场外包,正在和外包方积极协商。(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