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 张 | 性别 | 女 |
年龄 | 30 | 职业 | |
信访部门 | 固安县物价局 | 问题类别 | 咨询 |
主题 | 是否符合教育局要就 | ||
内容 | 我家孩子在村里上民办幼儿园每学期都要交书费、空调费(取暖费)、杂费,请问合法吗 |
受理部门 | 固安县物价局 | 计划完成时间 | |
处理进程 | 处理完结 | 完成时间 | 2017-09-18 11:03:50 |
答复内容 | 您好,固安县物价局答复如下:与投诉人调查核实相关问题时,投诉人本人自愿放弃调查此事,已撤诉。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第十三条:“价格主管部门对价格投诉实行调解制度,调解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价格投诉办结:(一)达成调解协议的;(二)调解期间双方自行协商和解的;(三)消费者撤回投诉的;(四)当事人一方拒绝调解的;(五)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六)应当视为价格投诉办结的其他情形的”规定此价格投诉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