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 性别 | 0 | |
年龄 | 0 | 职业 | |
信访部门 | 大厂县群众工作部 | 问题类别 | 咨询 |
主题 | 政策咨询 | ||
内容 | 您好,大厂县财政局说根据政策有0.3亩多土地,不给上失地保险,大厂县征地补偿补充办法说的是扩大到所有被征地农民,不在限制0.3 亩,到底依据哪个呢?另外,河北片区价格是8.9万,这也是政策,是否也应该依据呢?为人民服务是宗旨,群众利益无小事,这是十九大的精神,是习总书记的最高指示,人民坚决拥戴习近平总书记! |
受理部门 | 大厂县群众工作部 | 计划完成时间 | |
处理进程 | 处理完结 | 完成时间 | 2017-11-07 09:42:11 |
答复内容 |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大厂回族自治县财政局答复如下:您好,因每个人具体情况不同,您提供的信息不足,请您拨打征地办电话8827727直接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