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 孙贺飞 | 性别 | 男 |
年龄 | 24 | 职业 | 退役军人 |
信访部门 | 大城人社局 | 问题类别 | 咨询 |
主题 | 退伍保险接续 | ||
内容 | 因刚退伍还没工作要接续养老和医疗保险,等工作后才开始续交费用,养老接续已经办好 但医疗机构那边要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可我没续交养老钱怎么开啊 不等拖到等我工作以后在续接医疗保险吧 |
受理部门 | 大城人社局 | 计划完成时间 | |
处理进程 | 处理完结 | 完成时间 | 2017-12-18 08:52:51 |
答复内容 | 大城人社局回复如下:根据廊坊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廊政办[2015]90号)第六条,凡已在辖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以市局要求,转移医保关系,必须先在当地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开具缴费凭证方可转移接续医疗保险。经查,信访人未在当地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经回访,通过和信访人讲清政策,讲明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关系,12月13日下午信访人同意先缴纳养老保险,办理其相关手续后,再缴纳医疗保险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