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 陈东 | 性别 | 男 |
年龄 | 36 | 职业 | 公务员 |
信访部门 | 香河县房管局 | 问题类别 | 投诉 |
主题 | 广阳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售房问题 | ||
内容 | 本人于17年10月首付24.5万购买荣盛香河白鹭岛香蒲屿公寓,现要求退房,退还全部首付24.5万。理由是开发商违反国务院、住建部、央行政策《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另外廊坊市人民政府早就实施限购区域内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该套房总价100多万,开发商为尽快回笼资金,违规向我提供30%首付借款(以打欠条的形式)以达到银行贷款要求。本人现要求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解除合同,退还24.5万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和误工费 |
受理部门 | 香河县房管局 | 计划完成时间 | |
处理进程 | 处理完结 | 完成时间 | 2017-12-13 15:38:01 |
答复内容 | 香河县群工中心答复如下:经房管局、住建局调查核实,此信访问题属合同纠纷,不属行政调解范围,建议其走司法程序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