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详情

申请人 性别 0
年龄 0 职业
信访部门 固安县教育局 问题类别 监督
主题 固安考生咨询
内容 《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32条第五款规定,农村独生子女在参加本省中考、高考时,给予增加十分的照顾;至今廊坊市加分政策一直没有下来。
处理结果
受理部门 固安县教育局 计划完成时间
处理进程 处理完结 完成时间 2018-04-26 14:23:13
答复内容 你好,您反映的问题固安县教育局回复如下:在中考、高考时的优惠加分政策由省市有关部门制定,我县历来严格执行上级年度招生优惠加分政策。 2018年度高考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在河北省参加高考,给予增加十分的照顾,录取时仅适用于河北省内高校。目前我县高考农村独生子女考生优惠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将于4月底结束。 《廊坊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中考有关工作的通知》【廊招委2017年13号】文件中未将农村独生子女列入中考优惠照顾的加分项目,我县在2017年中考中执行以上文件,未对农村独生子女中考考生给予增加十分的照顾。目前,上级未下发年度中考招生优惠照顾文件,我县在2018年中考报名时比照2017年的上级文件要求,没有安排农村独生子女优惠照顾申报相关工作。如果在上级下发中考年度招生文件后对优惠照顾有新的要求,我们将严格执行。我们会及时将今年的有关要求通过各个初中学校告知全体中考考生。请您随时关注考生所在初中学校的通知。也欢迎您直接来教育局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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