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 张佳乐 | 性别 | 男 |
年龄 | 32 | 职业 | 工人 |
信访部门 | 市交通局 | 问题类别 | 投诉 |
主题 | 廊坊峰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目无法纪 |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是廊坊大城县人,我爸是一名高速公路养护工,2018年,5月3号下午4点23,在廊沧高速去沧州方向高速公路上工作时,52公里+816米处,被一辆面包车违规撞到重伤死亡,这次事故造成两死一伤,我爸所在公司,廊坊峰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扯皮耍赖,不承认工亡,不按国家法规给死者应有的陪偿,拿人民百姓生命当儿戏,望领导明察,给人民以公道!在国家集中精力发展雄安新区,早日实现中国梦的背景下,廊坊居然还有这种公司,实在让人难以理解!恳请领导帮着解决一下! 致敬,敬礼 谢谢 |
受理部门 | 市交通局 | 计划完成时间 | |
处理进程 | 处理完结 | 完成时间 | 2018-05-30 09:12:45 |
答复内容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市交通局答复如下:2018年5月3日16时许,在廊沧高速沧州方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死者均为廊坊市安通道桥公司临时雇佣的养护工人,事故发生后,公司负责人张亚亮及时将伤者送往大城县中医院进行救治病垫付医药费用,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二人死亡。 关于死者张雪林是否应认定为工伤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工伤须经劳动部门认定,因此,如反映人张佳乐认为张雪林的死亡应该认定为工伤,其可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根据结果主张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