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详情

申请人 王菲 性别
年龄 32 职业 搬运工
信访部门 问题类别 咨询
主题 关于执行《河北省交通运输条例》的问题。
内容 您好,根据《河北省交通运输条例》第六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并依照批准的经营许可事项从事经营活动。 麻烦问一下,商店需要用电动三轮车送货,如何办理合法的《道路交通运输许可》?具体去哪个部门办理?如果不适用条例,该怎么办?
处理结果
受理部门 计划完成时间
处理进程 处理完结 完成时间 2018-09-21 08:48:08
答复内容 您好,请您提供您所在的县(市、区)名,以便为您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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