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 孟凡永 | 性别 | 男 |
年龄 | 30 | 职业 | 国企职工 |
信访部门 | 市公安局 | 问题类别 | 投诉 |
主题 | 孩子户口 | ||
内容 | 我是廊坊市北门外派出所集体户口,2017年7月30日,与我妻子得一子,为了给孩子上户口,我多次去本门外派出所询问,并给与答复:说女方为常驻户口,应上女方那里。我妻子是霸州市胜芳镇北楼村村民,得知这一消息后,5-6次去北楼村委会开具证明,但北楼村村委会一直不予出具证明,说只有我们夫妻离婚,才予以开具证明。我只想给孩子上户口,目前两边都不给上,希望有关部门予以核实,并给予答复,我们孩子户口应该上在哪里? |
受理部门 | 市公安局 | 计划完成时间 | |
处理进程 | 处理完结 | 完成时间 | 2018-12-03 08:47:46 |
答复内容 | 您反映的问题廊坊市公安局答复如下:2018年11月21日,霸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大队接到市局人口支队《督办通知》后,立即与孟凡永取得了联系。经核实,孟凡永本人或家属未到霸州市公安局胜芳分局户籍室为孩子办理户口登记业务。只是道听途说为新生儿登记户口需当地村委会开具证明。为此,孟凡永数次来到其妻子户籍所在地霸州市胜芳镇北楼村村委会,要求开具村街证明未果后,便向市群众工作中心进行反映。目前,霸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大队已告知孟凡永为新生儿进行户口登记所需要证明材料,不需要村委会证明信。同时,也电话联系了霸州市公安局胜芳分局,分局户籍民警也表示会按有关规定办理业务,不会索取无关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