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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部门 廊坊市医疗保障局 问题类别 监督
主题 门诊看病为何不给报销?
内容 我们家有心脏病人,需要长期吃药,办理特殊疾病手续也很繁杂,还得等到四月份。为什么门诊的费用不给报销?廊坊市人民政府2016年12月29日颁布实施《廊坊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廊政办﹝2016﹞77号),规定将以前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并为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廊坊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第十五条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门诊统筹待遇。 建立门诊统筹账户资金,按每人每年40元的额度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在定点乡镇卫生院、纳入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发生的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户内可共用,年终不清零,可结转使用。”自2016年12月29日至今已经有两年零三个月的时间了,廊坊市有关部门都没有让老百姓(正常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的城乡居民)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只能在住院时享受医保。
处理结果
受理部门 廊坊市医疗保障局 计划完成时间
处理进程 处理完结 完成时间 2019-04-08 14:01:46
答复内容 廊坊市医疗保障局反馈如下: 2017年起我市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并按每人每年40元的标准,为每个参保居民建立了门诊统筹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在定点乡镇卫生院、纳入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发生的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我市也一直在开发相关应用系统,但由于门诊统筹涉及人员多,定点医疗机构多,实施情况复杂等因素,实施周期较长。 从3月29日开始,我们已陆续为各县(市、区)参保居民划拨门诊统筹资金,到4月4日将全部拨付完成。参保居民可以在定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使用门诊统筹资金,并直接划卡结算。村卫生室使用门诊统筹帐户功能也将于近期开通,以解决参保居民门诊统筹账户资金使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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