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详情

申请人 梁东方 性别
年龄 31 职业 农民
信访部门 大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问题类别 咨询
主题 大城县售楼处收钱一直拖欠,不给分配楼房
内容 如上,疑问就是卖完了,我应该怎么维权?
处理结果
受理部门 大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计划完成时间
处理进程 处理完结 完成时间 2019-04-19 09:30:38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大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如下: 对于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如购房人与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交纳了房款,而开发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将房屋交给购房人,购房人可持合同及相关票据,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对开发企业未依法履行合同约定提起法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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