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 陈春领 | 性别 | 0 |
年龄 | 39 | 职业 | |
信访部门 | 霸州市信访局 | 问题类别 | 投诉 |
主题 | 我要给孩子上户口 | ||
内容 | 我对象去年9月8号晚上自杀,留下四个孩子,三个孩子没有上户口,出生证丢失。我去找乡镇府,他们以各种原因让我去找这去找那个,各种理由,派出所让做亲子鉴 |
受理部门 | 霸州市信访局 | 计划完成时间 | |
处理进程 | 处理完结 | 完成时间 | 2019-05-09 14:01:01 |
答复内容 | 霸州市信访局反馈:经调查,你与丈夫有4个子女。公安局局东段派出所于2019年1月14日已为你次子郭玉鸿办理了落户手续。其他三个孩子因均未有出生医学证明,根据《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定》第二十条“公民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在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办理”之规定无法为你三个孩子办理落户手续。根据《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定》第二十三条“对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公民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凭①本人或监护人申请;②DNA亲子鉴定书;③父母结婚证;④民警调查报告材料办理出生落户之规定,东段派出所已告知你其他三个孩子办理落户需要的手续,并且派出所民警已为你联系了DNA检验机构,你由于资金问题现未作出鉴定。你准备好落户所需手续,公安局东段派出所依法依规为你的其他三个孩子办理落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