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您好,经核实,您与王震反映为同一问题。就该问题,三河市信访局反馈:经查,王震与孟月和其丈夫张利为邻里关系。王震于2018年5月3日,递交新集镇国土所住房翻建审批笺。经国土所调查核实,情况属实,住房翻建审批笺上有张利的亲笔签字。王震在与邻居张利、孟月协商建房期间,已告知对方,要翻修二层住房,张利同意并在新集镇住房翻建审批笺上亲笔签字,有见证人在场证明。
王震于2019年2月10日开始组织翻修老房。在后续的搬家,拆除旧房,新房地基开槽期间,一切进展顺利,邻里关系和谐,新集镇派出所也未接到任何报警电话。
2019年3月19日上午,王震正在组织建筑工人,铺设钢筋之际,孟月和其婆婆张桂玲,闯进施工现场。孟月婆婆跳入地基槽中阻拦施工,孟月以王震建房未与其协商,影响其采光和隐私的理由,阻挠施工。王震给村委会打电话要求调解。荣村党支部书记王广军和支委王军先后到达施工现场。孟月情绪激烈,王军在劝其离开施工现场,去村委会解决问题之时,孟月开始辱骂王军,突然跳入施工槽内,扑向王军,抓绕其脸部。王军出于自卫,躲闪并推开孟月,孟月坐在了地上,并开始叫嗓村干部打人了,王震和孟月相继打报警电话。孟月在干扰施工三小时之后,接受民警和村书记先去检查身体的提议,离开前叮嘱其婆婆不要离开施工槽沟。王震开车带孟月和另一村民一起到三河市医院做身体检查,在接下的一周内,信访人孟月和其婆婆轮班坐在施工槽沟内,阻止施工。民警的出警视频证实了相关情况。
次日,民警对当事人王震,孟月,王军及相关人员在新集镇派出所做了笔录,经新集镇派出所民警调查取证,核实双方提供视频资料,核实证人证言。目前需孟月、张利出具伤情鉴定才能依法解决打人事情,新集镇派出所已多次催促孟月、张利,但二人以北京同仁医院未给其做出伤情鉴定为由不能提供。
综上,王震在对其房屋进行翻盖前,已经取得了孟月及丈夫张利的同意,并予以签字确认。之后,王震依法将其翻盖房屋的具体情况上报新集镇国土所,新集镇国土所依法依规经过核查,认为翻盖房屋符合标准,准予翻盖。
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 现场已于2019年3月19日停止施工。王震已将张桂玲、孟月起诉至三河市人民法院,案号为(2019)冀1082民初3651号,案件名称为王震诉张桂玲、孟月等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的案件,案件查询码为:027116352591。 |